湘粤府
湘粤府酒楼钢结构施工合同doc-工程综合(编辑修改稿)
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f、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
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e、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雨、雪、台风等)和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f、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 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 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