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责险
广东校责险服务手册
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保卫处,负责全省校方责任保险的组织协 调工作。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指定分管领导和部门做好校方责任保险的工作。 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承担起实施校方责任保险的工作责任。 (二)各级教育、财政和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和监管,确保各参与方规范运作,规范经营。 并建立数据共享、信息沟通制度,共同推进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保险机构的第 18 页 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