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域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区域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
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 10)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 11)投标有效期、工期、质保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12)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
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doc)-法律法规(编辑修改稿)
政策的规定,确定土地权属的材料。 第九条 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任何文件和材料,均不作为处理边界争议的依据和参考。 第三章 处理程序 第十条 边界争议发生后,争议双方人民政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任何一方都不得往争议地区迁移居民,不得在争议地区设置政权组织,不准破坏自然资源。 严禁聚众闹事、械斗伤人,严禁 抢夺和破坏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产。 发生群众纠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