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
衰退的病人来说, 人道主义精神,努力救治,另一方面要及时与家属取得联系,一般都会得到病人及其家属理解和支持。 如果这方面工作 做得不够细,甚至在病人死亡时尚未向家属发出病危通知单,则会招致复杂 的医疗纠纷。 9 文件名 非医疗事故医患纠纷处理规定 电子文件 编码 YYZL03002 页码 64 非医疗纠纷是指医疗以外原因引起的医患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1)
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 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费的;(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专家鉴定组的组成 第十七条医学会应当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专家鉴定组组成人数应为 3 人以上单数。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学科专业的,其中主要学科专业的专家不得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十八条医学会应当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从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随 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 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 , 由医疗机构保管。 医疗事故的处置 • ( 2) 疑似输液 、 输血 、 注射 、 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 , 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 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 , 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 , 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医疗事故的处置 •
ssessment methods: History and state of the art. Boston: HayMcBer Research Press, 1994 ③ Oshiins. Michael Lewis. Identi 助 ng a petency model for hotel managers. Boston University, 20xx ④ Cristina
判实践,谈谈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范围。 第一,医疗费。 这里所说的医疗费不是指患者为造成医疗事故之前已支付的医疗费,而是指在因医疗事故造成损害之后,患者为恢复健康而接受医疗单位的检查、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等。 第二,误工费。 所谓误工费,是指病员由于身体健康受到当事医疗单位的侵害而无法正常工作,因而丧失其正常工作应得到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