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
对责任人既有经济责任追究又包括行政责任追究。 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哪一级漏查漏报了隐患,或者 3 查出了隐患不积极处理的,就要由上级对下级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隐患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由上级对下级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隐患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上到下一级一级的追查责任。 既要通过对人员的追查来查找责任,查清哪一级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必需的人、财、物,落实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治理单位、治理时间,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治理整改。 第三 章 隐患排查与治理效果评价的内容 对危及安全生产的各类安全隐患,对日常检查、动态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的隐患整改治理落实进行分析,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效果,重复隐患的防范措施及整改要求,进行效果评价。 一 、评价的组织和实施 隐患排查与治理效果评价分 专业安全生产经验
极组织本 项目部 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并积极配合上级公司及其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任何 项目部 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扰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 3 的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二条 2222222222222 公司及所属项目部 主要负责人均应参加公司和项目部 的安全检查,各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应检查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参加上级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 项目部
期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全镇进行隐患排查。 第六条 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各职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
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申报登记、辨识分级、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 2) 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1)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 3)对新员工(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实习生等)的岗前培训和班组、部门、公司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 3)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受力钢筋的排距≤ 5m;钢筋弯起点位置< 20mm 横向钢筋间距;当绑扎骨架时偏差≤ 20mm,焊接骨架时≤ 10mm。 7 . 混凝土工程。 本工程砼施工,施工前须对材料(水泥、沙、石等)进行检查验收,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砼根据设计要求搅拌好后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规定的 坍落度。 当有离析现象时,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砼应以最少的转载次数和最短的时间
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根据 7 月 15 日交通运输部隐患排查下发文件有关要求,为期 4 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每周汇总一次,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每周四上午 10 时前报送至指挥部;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
班长,以及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顶板隐患整改验收支架支护应做到支架顶梁平直,水平无高差,水平高差超过允许范围时,责令重新改正,并处以相应罚款。 采空区处理应牢固,密闭严实,不漏矸,对密闭不严实、不牢固情况必须重新进行处理。 冒顶处处理验收时, 应根据冒顶情况,看支护上端 是否充填严实,支架严禁前俯后仰,背板、木契构件不齐全。 通风设施构筑物建设质量验收 应做到符合相关标准,未达标必须重建
查及 每 月 安全大 检查 外 ,还 组织进行了 7次专项检查 ,共计检查出问题 230 条问题 ,已全部进行整改,整改率达 100%。 通过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 在“反三 违”活动中, 2— 4 月处罚 36人次,罚款金额 8050 元, 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 使我 矿 “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专项行动 ” 活动 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
符合资质要求的安装拆除单位;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拆除人员持证上岗,审核其有效性并现场核对;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投入使用前需检测合格;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在使用过程中各项重要的安全装置正常运行等。 三 、监理工作具体 措施。 工程 施工中 ,项目监理部 定期 针对监理项目特点召开安全 专题讨论会和对施工单位的交底会,加强安全文明知识的深化学习和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