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
南京银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管理办法
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五)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或财务困难; (六)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经营及财务事实; (七)未经本行同意擅自改变融资用途,挪用融资或用融资从事非法、违规交易的; (八)利用与关联方之间的虚假 合同,以无实际贸易背景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债权到银行贴现或质押,套取本行资金或授信的; 5 (九)拒绝本行对其融资使用情况和有关经营财务活动监督和检查的; (十)出现重大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