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
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这个递减分数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 数字总和。 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 [折旧年限 (折旧年限+ 1) 247。 2]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 年折旧率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
调整 折旧 方法 重新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 寿命、预计残值和折旧方法 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结束 会计按月计提折旧, 并进行核算 2 3 4 相关资料存档 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审批流程控制表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审批流程控制 控制事项 详细描述及说明 阶段 控制 D1 1.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经济
00元的固定资产。 注意:对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元的固定资产, 是指该固定资产的原值(计税价值)。 对于企业在 2020年 12月 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税收上已经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的,其折余价值部分可在 2020年 1月 1日以后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政策内容及执行口径 四、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享受优惠政策。 二、固定资产范围 • 此次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固定资产”的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房屋、建筑物;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 享受政策的固定资产只能是 购进的或自行建造的 ,不包括其他形式进入的固定资产 —— 发生现金流的 三、新购进和持有的理解 • “
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丌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丌超过 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 2020年 12月 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丌超过 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 2020年 1月 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解读 政策梳理
设备所发生的折旧、费用等金额,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3.新购进固定资产口径 • ( 1)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即包括企业 2020年以后购进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 ( 2)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 2020年 1月 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 • ( 3)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
( 2) 重点行业企业 :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 , 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50%以上 ( 不含 ) 的企业。 收入总额 ,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 以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发生变化的,不影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
复利现值系数,下同。 ( 2)产量法 每年折旧额=每年实际产量/合计产量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 第一年折旧额为 : 1000/ 4660 ( 180000- 10000)= 36480(元) 利润额为: 100000- 36480= 63520(元) 应纳所得税为: 6352033 %= (元) 第二年折旧额为: 900/ 4660 ( 180000- 10000)= 32832(元)
=( 1+3+1) 7%= 教育费附加 = ( 1+3+1) 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3+1+2++= 3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计算( 4) 增值税销项税 6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 7万元 营业税 3万元 消费税 1万元 资源税 2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 7%= 教育费附加 = ( 3+1) 3%=
作量变动而变动,但其每一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均相等,存在着与年限平均法相同的弊端。 而且,若固定资产闲置就不计提折旧,忽略了固定资产随时间推移而产生的无形损耗。 例如 ,某加工企业购建一条生产线,设计年生产能力 20 万吨,原价 200 万元,预计可使用 8 年。 按照规定,该生产线;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 2%。 该企业自组建以来,第一年至第三年平均每月生产 1万吨产品。 该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