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
子 8名,预备党员完成了转正 18 名 , 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标准和 “双推一公示”制度,确保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 理顺党组织关系, 为 246 名党员完成组织关系转接,顺利完成年底党内统计工作 ;规范党费管理, 根据中组部的要求重新计算个人党费,按月收取,全年共上缴党费 万元。 二是规范干部队伍管理。 认真落实干部人事改革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 用人导向,做好街道科级干部竞聘、职称评比
要求,根据党组的部署,对征求意见、学习提高阶段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制定了学习计划,对学习的时间、内容、要求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认真组织学习,座谈讨论,做好学习及考勤纪录,督促、指导各创建科室制定创建方案,开展创建活动,几十收集整理心得体会及读书笔记等。 在学习提高的同时,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和标准,通过制定并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及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向市
和谐、创新、高效”。 3. 修正存在问题。 删除便捷服务;修正照片无 法上传 的问题;搜索引擎 “关键字 ”修改,确保按内容、按作者、按时间均能进行有效搜索。 4. 内容充实。 整体框架、版块设计好后,进行相应 的 内容充实更新。 5. 投稿审稿管理。 投稿时每段空半角 6格改为半角 4格、全角 2格,支队投稿发现投稿错误时,可自行调整投稿版块无须删除重投。 收回大队投稿权限,对各支队
配置和优化司法资源,努力推动检察队伍管理工作规范化。 以能力为重点,以业绩为导向,按照素质优良,堪当重任的要求,科学用人,用好人,强化实践锻炼,压担子,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尽快成才。 进一步完善干部统计系统,建立建全全院干部人事信息档案,推进干部管理规范化。 二、抓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督能力 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目的, 强化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 高检察人员履职能力
业务工作考核:由考核办组织,实行网上考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对年初制定的业务工作逐项进行考核,有争议的问题集体研究。 队伍建设考核:由考核 办对各单位报来的队伍建设扣分进行统计汇总。 (三) 复议复核 各 单位对扣分项目提出复议后,由考核办组织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复议。 各单位对考核办成员单位的复议不服的,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 (四)下发通报 1 考评办根据考核领导小组复核结果下发通报。
用和管理的情况,总 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附件: 局 机构编制管理 工作流程图 附件: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流程图 提供缺编岗位实际情况 根据政策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 向局党委 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与上级编制部门协调解决编制 将上级编制部门的决定及时反馈 编制增加编制调整 报 县 编办 审批 报局长、政委 将文件及进归档 湘潭县公安局 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制度 一、责任单位 湘潭 县公安局政工室 二、责任人 全局民警 人员出国(境)政审审批
及我局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通过开展全局“优质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把竞争、创新引入日常工作中,用竞争实现管理的创新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统筹规划,以人为本,劳资、人事工作蓬勃开展,严肃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职称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局实际情况,积极认真的做好每年一次的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的审查、申报工作。 2. 耐心细心,做好每年的薪级工资调整上报工作。 今年3月份
军转干部执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职级进行了上调审核和上报工作。 根据湘社险函 70 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执行的平均水平,对全系统 29 名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职级上调了基本养老金。 根据商务局规范流通市场秩序的职能及行政执法要求,向区法制办 申报办理了 14 名稽查队员的行政执法证。 配合区社保部门做好了对全系统企业军转干部在岗工资(基本养老金)变化情况的摸底审核,并重新向人事部门报送军转干部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