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
中联重工董事会议事规则(编辑修改稿)
持专题会议研究并提出评价报告;董事会根据评价报告,制定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自行决定的其他财经方案,经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持有关部门和人员拟订方案后,提交董事会讨论作出决议后实施; (六)重大事项工作程序:董事长在审核签署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文件前,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判断其可行性,必要时可召开专业会议进行审议,经董事会审议并形成决议后再签署。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