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造成的一切后果。 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 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 赔偿 违约金: 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付。 租金必须每月支付一次,结算日期为每月 15 号,由双方共同结算确认上个 月度发生的租金数额,至下月 10 号前支付上一月度租金。 甲方无义务向乙方垫付或预付双方已确认结算租金之外的款项。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计量支付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在合同约定的银行账户,无特殊情况下,甲方不接受乙方提供的任何第三方银行账户或委托支付。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管理需要选择的银行转账、支票或承兑汇票的支付方式。
租金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日,金额为 1800元; 第七次支付租金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30日,金额为 1800元; 第八次支付租金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0日,金额为 1800 元; 第九次支付租金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0日,金额为 1800元; 第十次支付租金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日,金额为 1800元; 第十一次支付租金时间为 2020年
人 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江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第 十一 条 产权登记的约定 双方同意在 购买 公共租赁住房 有限产权款项付清 后 个工作 日内, 由 出卖人 代为办理该住房 《房屋所有权证》。 《房屋所有权证》应当注明“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和所购有限产权比例。 该住房只核发一本 公共租赁住房 有限产权 《房屋所有权证》 , 共有权人在有限产权证 中 载明,不另行发证。
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出示有关证件; 甲方须负责该房屋自本合同生效之前的所有相关费用。 甲方不得私自提高租赁期内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房屋及室内设施正常范围内的 检查 、维修工作。 五、 乙方义务: 乙方应按时付清甲方租金。 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及因乙方产生的其他费用。 乙方不得拖欠以上费用。 乙方应妥善使用、保管甲方室内设施。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 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 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交付给乙方使用。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及图纸面积经甲乙双 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其他必备物品后视为交付完成。 如未按时交付则本合同第六条、第八条所涉时间均作相应顺延。 (二 )返还:合约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 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并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后视为返还完成。 第十条:房屋装修及其它 合同期间乙方有权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费、暖气费、宽 带免费,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内线电话一部,并在客房内设置配送服务电话标识。 甲方给乙方在外立面 提供广告位置,供乙方宣传经营项目。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 必须合法、守信、诚实、自主经营 ,必须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税费和其他规定的费用,必须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安全事故责任、消防责任及其他责任,必须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
乙方不得转租或弃租; 3. 乙方必须依法自主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则责任自负,且视作乙方违约; 4. 乙方要在甲方所在地的工商、税务、环保、卫生、消防等有关部门办理经营所需的有关证照才能经营, 具体费用由乙方负责。 若上述 证照未 能 办妥 ,非因甲方原因则由 乙方自 行 承担 责任。 5. 负责 该土及地上附着物的水网、电网的报装于连接,所需的具体费用由乙方负责; 6.
金达 3天; ( 6) 乙方拖欠 第 4款 费用 达 3天 ; ( 7)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房租及 本合同约定的 水、电 、物业、卫生 等费用; 2. 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3. 在租赁期内,甲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后协议解除; 4. 租用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