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
物对质押最 高本金限额项下所有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 质押最高本金限额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 金额(大写)。 二、在该最高本金限额范围内,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质押担保责任及于该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质押权利 甲方以本合同第十六条“质押权利凭证清单”所列之权利及卡号
27日 09 点 20 分)。 专职经办人员应详细记录抵押物查询工作日志,抵押物查询工作日志内容应包括查询清单移交日期、网点、称交人员、抵押人、抵押物座落、房产证号、丘地号、到漳州市房管局查询日期、查询情况,查询人员对查询情况的真实性负责(非因查询人员原因造成信息失 真的除外)。 (二)对于以土地及以漳州市区(芗城、龙文)以外的房产提供抵押的,应换人到登记部门查询
然人的) /保证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保证人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保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保证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在签订本合同时,债务人不是保证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
(含诉讼代理费用)。 第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继续使用、保管抵押物,并负责保 养、维修,其费用开支由 抵押人 负担。 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经贷款方同意, 抵押人 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保管使用的抵押物如有损毁或灭失,由抵押人负责,并在十日内通知贷款方,由借款方另行提供其他等值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由贷款方核减相应的贷款额。 第五条